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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确定?

  人社部的这位负责介绍说,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83天和166.64 小时,而全年月平均计薪日和计薪时数分别为21.75天和1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计薪时间进行折算。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武汉江南世纪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南人才集团),集团总部位于湖北武汉,多年来,集团始终秉承诚信经营、好的服务管理理念,依托完善的服务管理体系,在猎头服务、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生产外包、业务外包、薪酬外包、用工风险外包等方面颇有建树,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详细的人力资源解决方案。



合法的劳务派遣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 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62条、第67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人力资源公司,“ 再派逍"、“内 部派遣"和非全日制招用为法律所禁止。之所以禁止这三种.形式的劳务派遣,在于它们不利于保护作为弱者的劳动者。首先,就再派造行为所产生的关系而言,劳动者、用工单位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之所以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务,其目的是为了履行他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义务。按照劳务派逍关系的法构造,由于用T单位的地位不同于用人单位这一雇主地位,尽管其可以在- -定的范围内支配、使用、管理被派遣的劳动者,但没有权利再处分其与被派遭的劳动者之间的权利。


劳务派遣人员加班工资应当由谁来支付?

  加班工资是劳动者按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是不固定的,不可能在劳动合同和派遣协议中提前规定出具体数额。

  《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除工资外,加班费、效益奖金、福利,这些都是被派遣劳动者应当与用工单位的其他劳动者一样享有的,一般由接受派遣的用工单位发给派遣工人。

  《劳动合同法》第62条也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员工、购买派遣服务方在几方协议中应该对加班问题作出约定,以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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